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自核准之日起计算。那么,商标专用权期限到了,该怎么办呢?这是大多数商标权人在商标快要到期时的疑问。
《商标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所以,当商标使用权到期后,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的续展手续,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。
首先,商标权人要熟知办理商标续展的流程。
提交商标续展申请→责任顾问回电→向商标局提交申请→实质查询→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。
其次,商标权人要清楚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。
1.公司续展:(1)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空白处加盖公章);(2)商标续展申请书、委托书(加盖公章)。
2.个人续展:(1)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(2)商标续展申请书、委托书签字。
再次,商标权人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并交纳规定费用。
《商标法》所规定的商标续展期限包括两部分: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;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,即宽展期。
如果申请人熟悉律法规及相关程序,应该知道商标局下达通知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, 如果您的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,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;若不具备上述条件,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。如果您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,可直接拨打恒大知识产权的服务热线:0755-88391999,我们的产权顾问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优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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