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前,商标注册人首先会设计好一个商标,而交给商标代理人去申请注册的通常是设计好的商标logo彩色样稿,即商标样稿是带有颜色的。商标代理人为其做商标资料确认单的过程中会例行询问:“是否指定商标颜色?”很多委托人根本不明白其中的意义。因为大多数的委托人都会认为,设计好的商标是带有颜色的,申请注册的商标就应该是设计中指定的颜色。那么,彩色商标在注册申请时一定要指定颜色吗?
商标指定颜色申请指的是,商标注册申请时按照申请人设计好的彩色样稿来递交。如果按照指定的颜色来申报,将来商标注册取得专用权后,使用该商标时也必须按照指定的颜色来使用,不得任意更改。这是因为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如果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,国家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,情节严重者甚至会撤销注册商标。其中,“改变注册商标”就包含了改变注册商标指定的颜色。
商标的使用必须同注册完全一致,如果申请注册了彩色商标并指定颜色,在实际使用中必须采用与注册商标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;而黑白商标或不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则被视为不限定颜色。换句话说就是,申请注册黑白商标或不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,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采用任意颜色。
彩色商标在注册申请时,可以指定颜色,也可以不指定颜色。从目前中国商标使用的实践中来看,大多数的商标注册人在进行彩色商标注册时都不指定颜色,主要是因为获取商标权后可以使用该商标的任意颜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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